关于2016—2017年度下学期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的通知

发布者: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7-03-07浏览次数:1354

为落实《江汉大学学生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》(江校教【201436号)文件精神,进一步促进我校课外创新实践工作,切实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,20162017年度下学期课外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及管理工作定于220日正式启动,我院为了配合教务处工作,耐心细致的组织带领学生积极申请。

通过总结和整理之前学生申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,以及归纳学生申请时提出的常见问题,我们为学生详细的总结了申请要点和注意事项。希望学生们能引起重视,减少不必要的失误,顺利申请。尤其也是为13级学生能够顺利毕业,提供帮助。

正确的步骤:

上交纸档+支撑材料原件,同时网上填写+上传照片-----由各系主任批阅纸档通过之后-----老师网上通过对应电子申请。

注意要点:

1.网上申报的条目,要和纸质申请表条目一一对应。

2.支撑材料一定要清晰!有证明力!(例如参加课外活动,上传参加活动照片是不行的,一定要到相关举办单位开具纸质证明附公章)

3.提交证明材料的原件之前,各位同学一定要先拍照传到网上,再由学委们收齐上交!(网上没有支撑材料也无法通过)

4.可以多个条目写在一张申请表里,也可写多张申请表

5.驾照不算创新学分

6.无法删除的照片,重新上传,改一下图片名字,用“17创新+类别+编号”来命名,例如:17创新四级1

7.承诺人的签名处,请签名

8.填表时候的重点是:学分填对,照片传对,申请项目和纸档对应